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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2 22:39:04 阅读:次 来源:

 

 
 
 
 
 
北 海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北公消〔2009187
 


 

关于开展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安装有各类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重点厂房库房等场所日益增多,这些投入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元的消防设施,能否发挥其应有的防范火灾作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十分关键。但从近年检查的情况看,很多单位的消防控制室人员未经消防培训就上岗,对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设备的性能不熟悉、操作不熟练、程序不规范,致使消防设施起不到应有的防火灭火作用,一些单位甚至因此贻误灭火时机,导致火灾蔓延扩大造成严重损失。为切实提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管理、操作消防设施的技能,广西消防总队组织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专门开设了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班,面向全区社会单位开展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二十七条“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经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规定,结合北海市的实际情况,我支队计划组织各有关单位消防控制室尚未培训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全市各有关单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
二、培训地点、时间
培训地点:广西消防培训中心(广西消防总队教导大队,南宁市邕武路6号)。
计划培训时间:2009年12月14日至2009年12月18日,培训时间5天,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课程安排见附件)。
三、培训报名
(一)报名。从收到通知之日起,各单位将需要参加培训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统一到北海市消防支队(海南路33号)报名,培训人数共8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27日。
(二)报到。待我支队与广西消防总队教导大队联系确定培训时间后,再通知已报名的人员。
(三)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免交培训费、演练费、教材费、考试合格证费等,食宿费自理(200元/天/人,5天合计1000元)。
(四)注意事项。
1、培训人员请带好个人随身物品,同时不得带家属等无关人员共同前往;
2、为便于制作培训合格证件,培训人员报到时请交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考试发证
参训人员培训结束后,由教导大队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的颁发由总队统一印制的合格证(有效期4年)。
五、要求
广西消防总队此次开设的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班,为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高消防操作技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条件,各单位要珍惜培训的机会,认真对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培训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未经消防培训或消防设施操作技能达不到要求的操作人员,要及时组织参加培训。今后在检查中仍然发现单位有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无证上岗操作自动消防设施系统的,要依法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此通知。
 
附件: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课程表
 
 
 
广西消防培训中心联络员:覃志强(0771-3316267 13707716393)
    北海市消防支队联络员:覃柏智(电话:13877912768
 
 
 
                                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
                          〇〇九年二十九
 
 
 
 
 
 
 
 
 

附件: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课程表

 

  

讲授内容

授课人

(负责人)

第一天

 

报到

培训班队长

第二天

上午

1、开班动员

 2、消防基础知识

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教员1

下午

消防控制室原理与操作

教员2

第三天

上午

消防控制室原理与操作

教员2

下午

实地参观演示

培训班队长

第四天

上午

实地参观演示

培训班队长

下午

培训结业考试

培训班队长

第五天

 

结业

培训班队长

备注